新華網合肥3月7日電(記者 徐海濤)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礦管處、規劃處處長孔繁茂,非法收受10名礦老闆賄賂216.8萬元、1000美元,違規為一些礦業公司減免應繳採礦權費用、延續探礦權,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。日前,安徽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、受賄罪,一審判處孔繁茂有期徒刑14年,沒收違法所得。
  現年62歲的孔繁茂,2000年至2010年間擔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,後調任規劃處處長,2012年7月被執行逮捕。經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,法院審理查明:孔繁茂違反規定,授意安徽池州東陽礦業公司提交免繳採礦權價款的申請及虛構文件,將其應繳的採礦權價款777.6萬元減免。2011年,為表示“感謝”,東陽礦業公司負責人趙某向孔繁茂行賄200萬元。
  2007年,孔繁茂明知安徽霍邱大昌公司申請變更、延續事項不符合規定,對該公司探礦權部分轉採礦權後,剩餘的環山鐵礦探礦權未按規定註銷,違規同意該公司的申請,造成國家礦業權價款損失1.8億餘元。此外,多家礦業公司為在礦山勘探、礦產經營等方面求得“關照”,多次向孔繁茂行賄。
(編輯:SN0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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